安阳县“有偿调解”成效明显
发布: 2009-1-02 00:13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大河之南 | 查看: 31次
安阳县“有偿调解”成效明显
安阳县司法局以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推行“有偿调解”措施为着力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调解成功率明显上升。
安阳县辖21个乡(镇),有608个行政村。近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该县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安阳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以奖代补”的“有偿调解”措施,开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安阳县在21个乡(镇)全面推行“有偿调解”举措,对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的民间矛盾纠纷案件,按照调解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量,县司法局用财政专用资金给予人民调解员每件30元至100元的奖励。为建立健全“以奖代补”工作机制,安阳县针对奖励补贴对象、奖励补贴标准、案件认定标准、奖励补贴发放程序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制度。奖励补贴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将上月调解成功的案件卷宗,经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签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后上报乡(镇)司法所。乡(镇)司法所审核把关,乡(镇)主管领导对上报案件集体审核审批后,由乡(镇)司法所到县司法局审批领取奖励补贴。此举有效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了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大量的民间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全县的调解成功率上升到98%。(杜凤平 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