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特大金融窝案开庭 戚瑞芹贾晓帅董希娥面临宣判

发布: 2009-10-03 16:44 | 作者: 姜太公 | 来源: 大河之南·我的家园

  新乡特大金融窝案开庭 戚瑞芹贾晓帅董希娥面临宣判

  涉案金额达4500万余元的新乡特大金融“窝案”开庭

  备受各界关注的河南省新乡凤泉区一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涉案金额达4500万余元的特大金融“窝案”,9月18日,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乡市凤泉区鲁堡信用联社原主任戚瑞芹、新乡市中原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晓帅等8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检察机关分别以票据诈骗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资金罪、违规出具金融票据罪对他们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2月份,新乡凤泉区信用联社鲁堡信用社原主任戚瑞芹伙同新乡市中院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晓帅伪造假印鉴,将信用社1500万元取走;2008年3月份,凤泉区堡上信用社原主任董希娥伙同新乡市机电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晓帅伪造印鉴,骗取信用社资金820万。

  2007年11月,戚瑞芹伙同鲁堡信用社职员王蕾挪用信用社资金300万元;2007年9月,王蕾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信用社资金380万。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在2007年4月至2007年8月间,戚瑞芹、董希娥等人还违规发放贷款金额达1000余万;2008年,戚瑞芹、董希娥为他人出具500万元的空存折,导致信用社500万元被支取。

  该案将择日宣判。
姜太公 (2009-10-03 16:47:10)
小贴士:

  什么叫窝案,窜案?

  此为刑法用语:

  在审理 一个案件的时候 侦破以前发生的案件 两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同一个案犯的时候 称之为“窜案”

  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审理的时候 并发的发现了其他的犯罪行为 这样的情况叫做“窝案”
姜太公 (2009-10-03 16:48:49)
  若是从社会学来看所谓的“窝案”“串案”,其实质就是“一群由掌了权的腐败分子组成的腐败团伙”,就是“一个依靠权力非法获得利益的‘利益共同体’”。这个“腐败团伙”组成的基本原则就是遵循按对腐败的“贡献”进行分赃的“利益共享原则”。这个“腐败团伙”为什么要拼死抵制反腐败?说到厎就是为了维护“自己一伙人”借助权力获得的“既得利益”,就是为了保持“自己一伙人”头上的官帽、自己所坐的官位,就是为了“自己一伙人”不受审判、不进大狱、不掉脑袋,因而在“共同命运”下,对社会反腐败的抵制就显得“特别主动”、“特别自觉”、“特别卖力”……所以,当今社会的反腐败,并不仅仅是和单个的腐败分子斗,而是在和“腐败团伙”斗,在和一个个“靠腐败获得利益的既得利益者的小集团”去斗,反腐败的艰巨性、困难性也就在这里。